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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06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信息发布:2006-6-15 17:16   来源:校长室    阅读次数:
 

(一)规范评审程序。各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和组织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学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选拔,择优推荐,严格落实“四公开”制度:即学校应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岗位职数与任职条件;申报人应由学校组织在学科组(年级组)以上范围公开述职并进行测评;学校应将申报人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公开展示;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在校内张贴公示。未做到“四公开”的单位,一经查实,推荐结果无效。在“四公开”的基础上,可采取听课、答辩、笔试、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评价,将符合任职条件的拟聘人选报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严格评审纪律。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要层层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所有申报中学高级(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签订诚信承诺书制度。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领导及个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查处;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的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严格评审和管理权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要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扩大评审权限评审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一律无效。各县(市)、区在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和中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开评前须将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组建方案报市人事局职称办和市教育局职称办,并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育局职称办备案。

七、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份200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职评工作要求和规范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按附表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

附件:
1.徐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推荐表
3.徐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件登记表
5.申报徐州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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